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度东营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市文化产业载体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13年度东营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申报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技术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对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
3、申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具体条件可参照《2012年度东营市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指南》(东宣通[2012]10号)确定的认定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东营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证书及近三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
(以上三项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基本情况;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预期收益分析报告;
7、项目投资计划书;
8、《东营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表》中所填报的各种数据的有效证明材料;
9、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分市直、县区报送。属于市直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推荐申报;没有隶属关系的,按照规定的时间,直接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推荐申报。属于县区的申报单位,由各县区委宣传部会同发改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市委宣传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同时报送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387617,电子邮箱:dyxcbwgb@126.com;市发改委联系电话:8381227,电子邮箱:dyfgshk@163.com;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31896,电子邮箱:gaihongweidy@163.com。
***:东营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