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降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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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根据《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高新区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促进建设手续办理进度,对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建设项目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调至1.3%;对工业项目、大型工程,一次性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自实施本政策以来高新区受理此类项目11个,节约资金253.7449万元;工业项目及大型工程签订缓交协议12份,缓交金额935.221万元,大大提高了建设手续的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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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0:41: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