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调解暖人心职工获赔39万
12月11日,初雪覆盖的鲁中大地,银装素裹、寒风凛冽,但在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内,孙先生一家的心里却是暖洋洋的。时隔多日,孙先生经过仲裁院多次耐心调解,终于拿到各项工伤待遇款项共计39万余元。
据悉,孙先生就职于辖区某公司,2017年工作期间不幸发生事故受伤,后经高新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柒级伤残。由于未缴纳社会保险,孙先生至今未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于是,他来到高新区劳动仲裁院主张工伤待遇维权。面对复杂的案情和职工切身利益,仲裁院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孙先生厘清诉求。考虑到孙先生自身情况及路途较远,仲裁院依法快速立案受理并简化送达程序。同时,快速组织仲裁员介入案件,与涉案企业积极争取,组织多轮调解,协调用人单位与孙先生妻子面对面沟通。经多方努力,涉案公司最终与孙先生达成调解意见,同意支付孙先生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款项共计39万余元。
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提醒广大企业,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将由企业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责任;对于广大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件,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效期间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因超过时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