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作风践承诺提效能促发展(七)
县供电公司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供电公司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 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
2、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4、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5、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6、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计划检修兑现率不低于98%。
7、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8、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9、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电力故障报修和受理客户投诉举报。
地址:桓台县索镇兴桓路89号
县水资办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水资办向社会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水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水、依法用水。
2、认真做好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稽查、上缴工作。
3、认真做好水资源规划、地下(表)水动态监测,用水计划编制、申报、发放工作,及时下达年度用水计划。
4、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效能考评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我办承办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授权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水资办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5、廉洁自律,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决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自觉维护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
6、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影响极坏的,给予戒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监督投诉电话:2620881
地址:桓台县兴桓路91号
县药监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实行政务公开。以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
3、提高工作效率。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从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初审合格后,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
为保证服务承诺的落实,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违诺的,经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82114***
地址:桓台县索镇槐荫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