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公示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根据省体育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鲁体群字〔2015〕2号)要求,我县编制了《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群众体育健身权益、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将《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项目方案如有意见,可直接向高青县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高青县体育局 8176021
传真电话:高青县体育局 6961046
公示期限:2015年10月18日-2015年10月24日
***:1、《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简介
2、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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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政策,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的建设,满足群众体育健身的需求,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高青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为了使本次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本次规划期限与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同步,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2020年之后,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尚未修编完成,可延用本规划至2030年,以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基本目标,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建立符合高青县总体规划,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十三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鼓励公共体育与公共文化、休闲功能复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二、规划原则
1、公共性原则
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完善体育设施布局,形成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保证全民公平享有体育资源。
2、便利性原则
体育设施的设置要科学合理,方便群众,体育场馆要有适宜的服务半径,交通便利,易于为居民服务。大力强化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
3、系统性原则
按照体育设施的功能和服务范围,将其划分为不同级别,建立分级明确、服务合理的体育设施体系,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相匹配,加强三级体育健身网络的建设。
三、规划目标
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基本目标,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建立符合高青县总体规划,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十三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鼓励公共体育与公共文化、休闲功能复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高青县全民健身具体的发展目标为: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到2017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城市总人口的50%以上;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城市总人口的75%以上。
2、增加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
到2020年,100%的社区和100%以上的乡镇建有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
3、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四、控制指标和设置标准
(一)县级体育设施应达到承办市级以上综合运动赛事的标准,主要项目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三项基本内容,该三项基本内容总的千人指标为130平方米/千人,到规划期末市级体育设施总占地面积为31公顷。
县级体育设施中各项设施的设置标准为:
1、体育场为1-2个,观众规模为1.5-3万人/个;
2、体育馆为1-2个,观众规模为0.4-1万人/个;
3、游泳馆为1-2个,观众规模为0.1-0.3万人/个;
(二)镇级级体育设施应达到承办地方中小型综合运动赛事的标准,主要项目包括以塑胶田径场(套建小型足球场)为基础的中型或小型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
镇级体育设施中各项设施的设置标准为:
1、青城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2.0公顷。
2、高城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2.0公顷。
3、黑里寨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1.5公顷。
4、唐坊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2.0公顷。
5、花沟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1.5公顷。
6、常家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2.0公顷。
7、木李镇:镇级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其中体育场1个,占地不小于1.5公顷。
(三)社区级体育设施的控制指标和设置标准
1、针对高青县的社区具体情况,将城市社区分为旧城社区和新建社区两大类,并对两类分别划定指标。
2、新建社区:结合高青县全民健身体育发展情况,宜取500-650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宜为500-800米一处。
3、旧城社区:高青县旧城人口密度大,用地紧张,交通拥挤,居住环境一般,社区体育场地的建设难度较大,而这些社区的居民更加迫切需要身边的健身场所,考虑到这些因素,旧城社区在整治或改造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体育设施建设,并不低于《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宜取300-420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宜为800-1200米一处。
4、社区级体育设施应做到每个社区至少一处,服务人口为3—5万人。
5、社区级体育设施的项目配置
(1)室外设施
类型 | 用地规模 (平方米) | 设置内容 |
新建社区 | 1500-3000 | 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网球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武术、舞蹈、体操),儿童游戏场,室外健身器械场等 |
旧城社区 | 1000-2500 |
(2)室内设施
类型 | 建筑规模 (平方米) | 设置内容 |
新建社区 | 1500-3000 | 乒乓球,游泳池,羽毛球场,健身房,社区体育指导中心(含社区体育俱乐部),体质检测中心(含卫生室),教室与阅览室,器材储藏室等 |
旧城社区 | 1000-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