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FCG-2020100501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
预算金额:45449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544900.00元。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交)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者与其它投标人组合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人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北四路
联系方式:135****7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9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