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多措并举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高青县芦湖街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信访工作,确保了群众信访渠道畅通,问题实地消化,形成了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实现了信访工作进村入户“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家丑绝不外扬”的目标。
坚持三个原则即“网格化管理、分层负责”原则,根据工作属地范围,认真受理和承办群众信访问题;“谁的问题、谁解决”原则,信访问题出现在哪个村或单位,就由事发村或单位负责予以解决;坚持“对事要有结果,对群众要有交待”原则,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百分百的解决,达到息诉罢访效果。
实行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各级部门分层管理的模式。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对本街道的信访工作负总责,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是信访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直接责任。全年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不少于6次。完善信访接待场所设施配套,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门接待场所、有专门的接访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规范的工作记录、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对接县级信访信息系统。
加强信访排查、督办和上报工作。按照“周周查、月月排”的要求,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上方因素,提前介入,做好维稳工作,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以及疑难信访案件。
落实街道干部包村接访制度。党工委、办事处每周安排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负责接访群众,村两委”负责人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对重点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通过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经常与信访户进行沟通,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促进问题的解决。
实施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生信访案件处理不及时造成社会重大社会影响的,村一年内发生两次3人以上到上级单位越级上访的,其村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评优树先,发生3人以上到县上访、1人赴市上访的对街道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多种信访措施的交叉实施,保证了芦湖街道的社会稳定,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一年来,芦湖街道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或因上访发生的社会负面事件,开创了芦湖信访工作的新局面。(通讯员:张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