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全面推行农村党员量化管理创新党员长效管理机制
日前,芦湖街道借助全面推行“阳光村务”会议之机,在各村同时展开了农村党员量化管理考核。为***农村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量化考核难、不合格党员认定难等难题,完善农村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农村党员管理规范化,芦湖街道党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农村党员中推行量化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全街道1032名农村党员纳入了量化考核管理之中,提升了全街道农村党员队伍管理水平。
一是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党员量化考核积分由基础积分、贡献积分、评议积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积分80分,民主评议20分。基础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费交纳、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奖惩、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实行逐项累计扣分,扣满80分为止。民主评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按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行为等六个方面,根据党员述职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20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类,分别折算为20分、15分、10分、5分。贡献积分主要是为街道、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表现突出受表彰等情况的党员可获得一定的加分。
二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农村党员量化考核工作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各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项审核确定每名党员积分。党员积分每半年公示一次,公示期至少7天。年末或次年初,村党支部总结出每名党员的最终考核积分。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支部反映,村支部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党员综合得分100分(含)以上为五星级,90—99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对综合评价为五星级的党员,选出有代表性的进行表彰,对综合评价60分以下的党员,有村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教育引导其认真整改,经教育无效,第二年仍低于60分的党员,根据《***章程》有关规定,有村党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如被劝退党员坚持不退,由街道党工委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将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