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做好照片采集工作加强优抚对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优抚数据管理,提高优抚对象服务水平,有效推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规范化管理。连日来,高城镇高城镇民政办扎实开展2016年度优抚对象照片采集认证工作。
本次照片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已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60岁以上烈士子女和退役士兵、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照上级要求,照片拍摄为半身照,优抚对象手持身份证进行拍摄。
为确保本年度照片采集工作顺利进行,高城镇民政办早安排、早部署,提前3天召开调度会并将时间安排表发放至各管区,高城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分两个工作组,以管区为单位,历时一周,初步完成了此次照片采集工作。对于因年老、伤残造成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高城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克服高温酷暑的天气状况,采取***取照的方式,为优抚对象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和平村老复员军人陈炜等十余名优抚对象享受到了此次***拍摄服务。对于居住在外市、不能及时参加照片采集的优抚对象,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高城镇民政办公室进行照片采集。对于未按规定参加照片采集认证的优抚对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抚恤和补助待遇。截至目前,已完成500余名优抚对象的照片采集工作,预计8月底全部完成。
通过此次信息采集,采集了优抚对象的照片、身份证等信息,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信息系统。(通讯员: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