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结婚离婚更慎重
自2016年2月1日起,张店区执行民政部出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所有办理结婚、离婚、补证的当事人增加了“按指纹”环节;离婚登记设有独立的办公区域,办理过程中增加了询问笔录。
据了解,此前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填写声明书、处理表后可选择签字或按手印,执行新规范后登记处并没有增加指纹识别等电子设备,但是签字后要加按红手印,体现了婚姻的神圣和责任。除按手印外,新规范还提出了当事人信息一致性的具体要求。其中,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张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一直都是独立的办公室,于2015年10月底搬迁后将结婚离婚办公区域分为两层,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新规范中要求工作人员办理离婚时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因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窗口少,新增加的分别询问和笔录等环节,让离婚登记办理时间比原先增加了将近一倍多。新规实施后,希望能缓解“冲动离婚”、“闪婚闪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