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意见
淄档发〔2017〕9号
淄博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5﹞11号),按照国家、省档案局开展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提升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水平,现对进一步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市党委办公系统工作会议和全市区县档案局长会议精神,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系统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服务为导向,以档案信息安全为保障,以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数字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档案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全市档案工作创新发展。
二、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工程,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资源数字化、档案服务网络化、安全保障多元化,全面提升我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增强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构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培育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实现我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创新发展,促进数字档案馆工作与全市各项档案工作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市档案馆要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并积极争取2019年创建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到2020年,区县档案馆通过数字档案馆测试达到90%,争取四分之一达到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标准。全部构建涵盖局域网数字档案馆核心业务平台、政务网电子档案接收平台和档案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档案信息服务平台三网一体的高水平数字档案馆系统,超过半数的数字档案馆开展档案信息移动服务。各级档案馆资源建设全部实现增量电子化、存量数字化、利用网络化。建设档案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市、区县二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全部档案数据实现在线备份、离线备份、市内集中备份及市外异地备份。有条件的数字档案馆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建设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新一代数字档案馆。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数字档案馆系统功能,推进数字档案馆与档案馆业务深度融合。数字档案馆系统功能应符合《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要求,具备档案数据收、管、存、用等基本功能,还要积极跟进电子政务建设新趋势,拓宽数字档案馆建设新思路,拓展数字档案馆系统新功能。完善数据接收功能,能够在线和离线接收目录数据、电子档案;能够对接收目录数据、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在满足接收、管理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档案要求的同时,具备接收专业档案数据库的功能。适应智慧城市建设和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推动数字档案馆升级。进一步提升档案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对档案业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二)加快数字档案馆资源建设,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质量合格的档案信息资源体系。深化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到2019年底,市及区县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的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推进电子档案形成过程管理,规范进馆单位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电子档案形成满5年接收进馆的规定,实现馆藏增量档案电子化;研究专业档案数据库接收进馆的工作机制和技术措施,开展专业档案接收的试点工作;丰富城市记忆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广播电视、网页信息、政务微博微信信息等收集工作。
(三)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构建覆盖局域网、政务网、互联网及移动服务网络的档案信息业务平台,实现档案资源在线利用;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审查工作,加大档案信息开放和网络服务力度;构建本行政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使数字档案馆成为本地区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为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应范围的档案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建设,按地区、按专题发布全市重要档案的目录信息内容信息,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的档案信息网络服务品牌。
(四)做好档案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数字档案馆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机房建设,档案信息系统机房要达到《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规定的B级机房要求;实施局域网、政务网、互联网三网隔离,配备必要的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网络安全;规范数据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严格用户权限控制,根据权限分配系统操作功能模块和访问相应的信息资源;完善数字档案馆长期保存功能,适时推进文件格式转换,实现数字档案文件格式的标准化;完善数据备份计划,采用磁盘、磁带等介质开展档案信息在线、离线备份,按照省档案局要求,定期开展档案信息资源集中备份和市外异地备份,开展数据恢复检测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强化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安全管控,实现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对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安全全程监管;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开展数字档案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工作。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为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撑。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数字档案馆管理制度,确保数字档案馆科学管理和安全运行。按照安全保密规定建立数字档案馆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包括机房管理、设备管理、风险评估、灾难恢复、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包含系统管理员、软硬件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员职责等内容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包含档案数字化和数字档案资源接收、检测、整理、管理、存储、备份、利用等内容的数字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推广工作,重点制定和完善数字档案馆管理标准,以及档案信息资源接收、生产和安全管理、开发利用标准,规范数字档案馆业务建设。积极争取电子政务部门支持,充分借助外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解决档案信息资源集中管理、信息共享和网络设施、计算设备、存储设备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加大对数字档案馆建设和维护、档案数字化、系统安全防护等资金投入,保障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开展人员培训,培养应用型、创新性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
(六)贯彻实施《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完成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通过系统测试准确把握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提高系统效能,弥补不足和漏洞,切实提升数字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水平。市档案局要积极开展市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的准备工作,为普遍开展系统测试积累经验。各区县要制定测试工作计划,开展测试筹备工作,有计划地参加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组织的测试,确保2020年前全市各级档案馆按计划通过测试。
全市各级档案馆要切实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结合区县档案馆新馆规划建设,进一步明确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研究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全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淄博市档案局
2017年3月15日
淄博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