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现场会议在平阴县召开
用农民自己的钱,办农民自己的事,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助推“三农”大发展——目前,这样的金融创新模式在我县农村已经试点开展,并且受到全市农业和金融系统人士的观摩学习。10月9日,全市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现场会议在平阴县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县领导朱云生、焦卫星、宋广炎、牛世亮参加了活动。 9日上午,来自市金融、农业、财政、供销社等部门以及各区县的负责同志现场观摩了玫瑰镇南部山区生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孝直镇付庄村丰通土地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试点工作情况,与合作社负责人认真交流。在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宋广炎介绍了我县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情况,市农业局、供销社分别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济南农商银行介绍了资金托管业务情况。来自历城区、平阴县的三家合作社代表与托管银行进行了签约。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对我县试点开展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平阴经验简便易行、操作性强,各区县结合实际照此推广,肯定能取得更大成效。他肯定了全市开展信用社信用互助试点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家进一步认清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重要性。 按照省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今年我市至少要有6个县(历城、天桥、长清、章丘、济阳、平阴)开展试点工作。苏树伟要求,要坚持增点扩面与提质增效并重,争取到年底,全市试点合作社数量达到7家以上,累计信用互助金额100万元以上。要加快落实托管服务事项,新增试点县金融办都要与试点合作社、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确保资金安全,把好事办好。 作为试点县,我县按照“实体经济强、群众基础好、内控制度严、社员需求大”的标准,对农民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实地调研,最终确定葛庄村南部山区生态农业发展合作社为年度试点社。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的基础上,引导试点社在信用互助过程中进行了“三项探索”,制定了“八步流程”。“三项探索”,即:一是探索“微利”服务生产,即供方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借方成本低于银行贷款,合作社实体产业经济补贴互助业务费用,不以“信用互助”为赢利点。二是探索实行“备用金”制度,在合作社内部设立了“信用互助备用金”,从合作社生产经营收入中出资20万元,置于合作社托管账户统一监管,便于社员急需资金时快速得到解决。三是探索扩大互助资金用途,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的原则下,探索扩大信用互助用途,缓解社员季节性、急需性小额资金需求的难题,本社社员可申请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就医、就学、婚丧嫁娶等。“八步流程”,即:即出资承诺、开立账户、评议授信、借款申请、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资金归集发放、借后管理等资金互助运作的八个规范步骤。目前,试点社信用互助业务运行1个多月以来,已归集备用金20万元,累计发生业务2笔,共计7万元,无一发生风险。 资金安全是信用互助业务的关键。我县围绕“人、钱、稳”三个要素抓好风险防控。一是抓牢试点社当家人这个关键对象,二是管好资金流,责成托管银行加强业务监管,帮助合作社规范运营,杜绝超范围、超限额资金划转。合作社互助最高限额为500万元,每个社员互助最高限额为4万元。三是做好试点风险防范,严格把握“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的政策底线,下一步还将陆续建立失信人“黑名单”制度、风险识别、快速处置等机制,确保不发生金融风险。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