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申请按工程合同造价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济建发〔2020〕3号)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2年内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缴存单位,其新项目按工程合同总造价0.5%的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 2021年12月13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向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提交其建设的 舜风路18班初中改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项目按工程合同总造价0.5%的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在济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尽快告知我局。公示期满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孙正平 电话:186****6995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举报投诉电话:0531-88871820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2021年12月13日
编辑: 毛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