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四个建设活动
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区司法局开展了“四个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型机关、节约型机关)活动。
建设学习型机关。该局机关建立了学习制度,力求学习形式多样化,保证学习时间,并从内容上有侧重:重点学习十七大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局机关干部还不断丰富法律知识,目前,已有5名同志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
建设服务型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做到主动服务、便民服务;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辟法律服务专栏,通过现代传媒努力为群众和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建设和谐型机关。做到个人的身心和谐、机关内部的共事和谐、与机关外部的处事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建设节约型机关。该局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节约理念,建设节约型机关,争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机关。
(作者:王立)信息来源:历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