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效能
今年以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妥善、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积极预防劳动争议,切实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开行顾问“直通车”。选取重点企业、纠纷易发行业,主动***担当“仲裁顾问”,提出疏导和化解纠纷的方法措施;针对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劳动监察员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劳资负责人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设置调解“减压阀”。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原则,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重点抓好案外调解、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三个环节,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使矛盾纠纷层层减压,直至最终消解,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仲裁“快车道”。压缩争议案件各个环节的时间,实行“一步到庭”及相关文书“一次性送达”;开通工伤、女职工保护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处理,优先办结。校准办案“秤盘星”。办案中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仲裁程序不到位不放过,并建立健全仲裁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起案件处理都能经受住历史考验。截至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6起,到期结案率达到100%。
(作者:曲彦)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