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石镇——积极推动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顺利开展
彩石镇紧紧围绕“平安彩石”建设,强化推行“阳光工程”,将农村各类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事务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依托司法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做好集中统一的思想认识引领。高度重视农村项目竞标和合同纠纷工作,源头控制、根本解决。通过宣传发动、会议贯彻、分级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奠定思想基础。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成立“彩石镇农村项目竞标推行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成立“彩石镇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和“彩石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工作程序,为工作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建立严格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对各村正在履行的集体经济合同全部备案、建档,并进行全面法律审查和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档案管理和调阅制度,把每个经济合同的相关材料整理成卷,按照签订日期整理入档,做到“一合同一卷,一村一档”,每个合同进行全区统一编码标注,录入微机,随用随调;五是建立全面高效的监督督导机制。镇人大、纪委直接参与项目竞标全过程,确保项目竞标的公平公开公正;对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指导村依法完善合同,保障集体利益不受损害;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司法所长公平公正做好项目竞标工作。
(作者:马士晓)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