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济职能办发〔2017〕8号)要求,我区共梳理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事项8项, “只跑一次”事项36项,现予以汇总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清单承诺履职尽责,同时继续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力争把尽可能多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1.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事项清单
2.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济南市市中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1、2: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