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坤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7800套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坤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 7800 套木制家具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2017@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7800 套木制家具项目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办事处(山东济南监狱内) |
山东坤德家具有限公司 |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00m2。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2200m2,2#生产车间2200m2,仓库1000m2。拥有年产7800套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 |
1、大气污染防治:下料、开孔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2、噪声污染防治:精密锯、空压机等设备噪声,经减震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济南监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济南监狱污水处理站处理。须做好防漏防渗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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