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强化四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
市司法局强化四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
一是规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年”活动,实现县(区)以下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县区中心确保80%、争取100%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广泛运用“互联网+”、微信群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多领域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完善“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实现第11个监管安全年和第22个生产安全年,推广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建设,积极开展监狱警察延伸监管,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深化“法治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联系包挂、督导检查和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等作用,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律师维权和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律所管理和律师执业管理,发挥律师协会“两个中心”作用,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深入落实公证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