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支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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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修定《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提高了对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中的听力语言、脑瘫、孤独症、人工耳蜗、肢残矫治和低视力等项目的补助标准。2013年全市安排资金1006.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98.4万元,剩余资金由市县两级预算安排。截至目前,已拨付市级资金300万元,省以上资金也即将拨付到位。按照病种不同,给予不同标准补助,专项用于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项目,将对符合条件的787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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