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等事项
3月25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会议指出,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主动运用保险工具,有效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要运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三农”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作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的各项功能。要加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分析、合理筹划、分散风险、共同担当、合作共赢、持续生长”的思路,着力构建融资担保行业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在全省形成政策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型担保“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会议要求,各市、县(市)要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科学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加强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对老城区内老旧管网及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解决好燃气管道违规交叉、高压管线违规穿越等影响安全的问题隐患。设市城市在2015年底前、县城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切实规范审批行为。继续取消下放省级审批事项,2015年省级再取消下放1-2批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理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会议决定,《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公布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文件印发,由省法制办组织实施。(秘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