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展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行动
重点打击六大不正当行为
本报记者 李光耀 吴永森 报道 昨天上午,我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市迎宾馆举行,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公布了打击商业贿赂投诉举报渠道。
治理商业贿赂意义重大
会议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是全国、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关系到茂名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规范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对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茂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茂名已经发展成为全省的医药大市之一。如果生产经营者为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贿赂,就会破坏医药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会影响我市药业的发展。切实堵塞监管漏洞,迅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
重点治理六大不正当行为
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重点治理六大不正当交易行为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在行使监督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会议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2003年以来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
推行“黑名单”制管好企业
据工作部署,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优惠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形成数据库,并及时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直至吊销其许可证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直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民可多渠道举报
为深入开展全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该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通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动员和鼓励有关人员举报投诉,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举报投诉人。投诉举报的电话是3399299和2283937;举报电子邮箱号码是:mm-jcs@gdda.gov.cn,举报信箱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二楼。
《茂名晚报》(2006-04-26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