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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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关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批复文件全文链接1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友为木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69号2018年8月3日见***2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安跃石材加工厂年产餐桌面板2000平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40号2018年8月3日见***3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栩盈家具配件有限公司年产实木木架7000套、实木大扶手4000对、实木及弯木中、小型6000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45号2018年8月6日见***4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芙芬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42号2018年8月6日见***5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嘉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00万个、彩箱20万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50号2018年8月6日见***6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友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热水器配件30万只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43号2018年8月6日见***7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拓谷荣厨卫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槽5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杏环审[2018]第0157号2018年8月6日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环评批复.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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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8:57: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