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7宗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近日,市纪委通报了我市查处的7宗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1、茂名市外事侨务局原局长陈益元受贿案。陈益元在任高州市副市长、高州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人民币共计8万元。2005年6月,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陈益元有期徒刑6年。
2、茂名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苏毓涛受贿案。苏毓涛在任高州市交通局局长、高州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收受工程承包商人民币共计32万元。2005年5月,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苏毓涛有期徒刑6年。
3、茂名市公路局原副局长梁胜全受贿案。梁胜全在任高州市公路局局长、高州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人民币共计8万元。2005年6月,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梁胜全有期徒刑6年。
4、茂名农垦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景然受贿案。刘景然在任茂名农垦医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安装空调等工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7.1万元。2006年10月,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景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5、茂名农垦医院原院长凌小锋受贿案。凌小锋在任茂名农垦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购进设备等工程中,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万元。2006年10月,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凌小锋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6、化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统战部长吴茂汉受贿案。吴茂汉在任化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搬迁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2万元。2004年11月,化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吴茂汉有期徒刑10年。
7、茂南区镇盛医院原院长李汉荣受贿案。2005年至2006年期间,李在镇盛医院招工、转正及医药采购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7.3万元。2006年8月,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汉荣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茂名日报》(2007-06-18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