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措施完善维稳长效机制
促进平安和谐茂名建设
本报通讯员 颜庆明 报道 近年来,我市立足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综治维稳难题,不断探索维稳管理模式,采取七项措施建立完善维稳长效机制,促进了平安和谐茂名建设。
一是调整充实基层综治维稳机构。以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为核心,充分发挥“一办二所一庭”(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派出所,中心法庭)的作用,切实加强“两会二队”(治保会、调解会,联防队、义务巡防队)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加强亲情调解工作,健全综治维稳机构,形成了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网络和维稳队伍。二是严格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各地、各部门签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三是建立“两个”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机制,进一步整合矛盾纠纷排查力量。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四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市维稳综治委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督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建立和完善边际联防联调组织,确保接边地区社会稳定。六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完善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七是完善“三防”网络。巩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完善街面巡控、社区管控、单位自控、农村群控、卡点布控、视频监控“六大网络”建设,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茂名晚报》(2008-09-17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