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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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关工作的函》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通过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查自评、镇(街道)核查监测,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我区59家单位符合监测要求,现将监测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详见***)。
公示时间11月1日起至11月7日止。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156)。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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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8: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