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创建考核验收
12月13日至14日,受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率国家生态市考核组一行来泰考核验收我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期间,考核组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台账资料后认为,我市创建生态市成效明显,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这标志着我市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目标。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胜利、市政协副主席陆晓声、市政府党组成员孙耀灿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明确将环境竞争力作为泰州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提出用生态“底色”描绘泰州转型发展“绿色”,以生态环境的优势彰显泰州转型发展的优势。在生态市创建过程中,我市科学谋划、完善机制,构筑生态创建总体框架和保障体系。“十二五”以来,我市先后出台《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环保专项规划。实施“碧水”工程,2013-2015年全市共整治完成39条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河道数量、整治长度以及综合整治成效均在全省排名第一。二是实施“蓝天”工程,2015年,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0.8%,全省排名前移三位,获评2015年度省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
在12月14日召开的考核验收反馈会上,考核组指出,我市自开展生态市创建以来,以生态立市理念统领全局,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同意我市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同时,建议我市积极融入长三角生态保护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持续提升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强化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管,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处置,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在考核验收反馈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表示,此次考核验收,标志着我市生态创建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目标和省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他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全力整改提高,巩固创建成效;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