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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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发布推荐性地方标准,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将标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标准文本见***。
联系人:冯慧敏
电子邮箱:tzsjbzh@163.com
***1: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公示稿).pdf
***2: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质量控制规范(公示稿).pdf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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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14:31: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