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市
江苏省卫计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命名南京市江北新区等18个县(市、区)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的通知》(苏卫应急〔2017〕8号),兴化市名列其中。
2017年,兴化市卫计委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了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市建设。在兴化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兴化市卫计委对照建设标准,建立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加强部门间和系统内部沟通协调、健全检查考核制度、规范制度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队伍和装备、开展培训和演练、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强化监测和预警、创新卫生应急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扎实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2018年,兴化市卫计委将继续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将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向乡镇延伸,打造泰州市卫生应急规范化乡镇,全面提高兴化市卫生应急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