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村(场、居)、企事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氛围,促进我镇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慈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慈善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公众参与、自愿规范的工作理念,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慈善捐赠活动,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捐赠,为我镇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全力助推湖氵父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此次捐赠活动包括慈善一日捐、企业认捐和物资捐赠三个部分。
(一)慈善一日捐。动员全镇机关、社会团体、各事(企)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捐出不少于一天的收入;有效益的企业捐出不少于一天的利润,或者组织企业职工捐出不少于一天的收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奉献爱心。
倡议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捐300元,其他在编人员每人捐200元,非在编人员每人捐100元;实行绩效工资的教师执行机关公务员标准,每人捐200元,其他教师每人捐100元;驻镇单位负责人每人捐200元,在编人员每人150元,非在编人员每人捐100元;企业职工每人捐100元,多捐不限。享受待遇人员参照本单位捐款倡议标准执行。
(二)企业认捐。与市慈善会或各慈善分会签订认捐协议的企业,要根据认捐协议的相关精神,及时做好认捐款的解缴工作。
(三)物资捐赠。商贸流通企业要继续发扬传统,开展慈善物资捐赠活动。捐赠物资主要以棉被、大米、食用油为主。
三、活动时间
慈善一日捐和物资捐赠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31日。认捐企业资金解缴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2月28日。
四、接收方式
(一)各驻镇单位、学校、企业的捐款由镇慈善分会接收。
(二)镇机关及各村场居的捐款,由镇财政所统一代收。接收的捐款,统一开具市慈善会提供的票据。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部署。各村场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捐赠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任务按时完成。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捐赠,发挥表率作用。捐赠要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捐赠款要如数解缴市慈善会,不得截留。
(二)加强宣传,弘扬奉献精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捐赠动员,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并参与到慈善捐赠活动中来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捐赠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规范操作,强化流程监管。捐赠活动开始后,镇慈善分会要遵守财务制度,对捐赠活动要强化管理、严格监督,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接收、开票、汇总、救助以及公示等具体事项。要规范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慈善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捐款请汇以下账户:
资金接收单位:宜兴市慈善会,联系电话:87474657
开户行: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湖氵父支行
账 号:3202***********0051060
***:2021年度各村、企事业单位一日捐捐款建议表
湖氵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