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错时作业倡议书
尊敬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主: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因此,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环境空气,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我们通过大力治理,雾霾污染已得到有效解决,蓝天白云又回到我们身边,但是臭氧污染问题却日益突出。科学研究表明,臭氧是大气层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被太阳照射,发生光化学反应而形成,会对人体呼吸道、中枢神经等产生严重损害。所以,减少VOCS的排放,对于减少臭氧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入夏以来由于气温升高、太阳光照强烈,臭氧污染将呈现浓度升高、污染频发的局面。机动车维修企业在进行钣金、喷涂过程中都会有VOCS排放。为此,省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臭氧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0点至18点之间,太阳光照强烈、臭氧高发的时段,产生VOCS排放的工段实施错时作业。
在此,我们向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倡议:在7-9月10点至18点之间,暂停钣金、喷漆等产生VOCS的作业。
优美的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干净健康的空气需要您的配合,再次感谢各位企业主为环保事业作出的贡献。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