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已可查询。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详见《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地点及相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97号江宁区卫健委十一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出示“苏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不能提供“苏康码”绿码核验信息、拒绝说明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行程史或接触史者,谢绝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明
(1)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栏目里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栏目里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提供的证书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作终审,终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南京市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
江宁区卫健委:025—5213721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