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宁街道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
现将《江宁街道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江宁街道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根据《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办法》和《江宁区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街道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落实“蓝天行动计划”,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属地管理、全面禁烧”的原则,通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和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管理层次和水平,创建良好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年禁烧。按南京市禁烧工作要求,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5月10日-6月30日)与秋收、秋种(9月20日-12月30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全街道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秸秆抛河现象。
(二)全区域禁烧。在全街道范围内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在全面禁烧基础上,特别是正方大道、汤铜路、宁马路、陆谷路、江横路等重要交通道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街道不因秸秆焚烧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确保街道不因秸秆焚烧受国家和省市区的批评问责,确保街道不因秸秆焚烧引发安全事故。
(三)全面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形式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率,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比例达95%,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禁烧组织体系。作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全街道要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的组织网络体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党组织书记总负责,村(居)委主任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二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街道将抽调环保所、农服中心、城管办、派出所、纪检办等部门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阶段性集中精力指导、督查、考核全街道的禁烧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种植区域面积大小,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全天候进行宣传、巡查、督查、通报、上下联络等各项工作。三是各村(社区)组织联防队,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块,实现街道、村(社区)、组、户四层联防。
(二)落实禁烧防控措施。采取扎实的措施让禁烧工作落在实处。一是设立秸秆堆放点。各个村(社区)要建立和完善至少2个3亩以上的秸秆临时堆放点,建成“划片收贮、集中运转、规模利用”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二是重点区域定点值守。对宁马高速、汤铜路、正方大道、陆谷路、江横路、旅游廊道等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及其他连片种植等重点区域,由所属村(社区)搭建帐篷,聘请义务监督员或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巡视,负责重点区域的监控巡查工作。三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一方面联防队伍要配齐翻耕、处置、灭火器具,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具体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重罚。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鼓励采用秸秆气化、压块成型、培植食用菌等各类秸杆新技术。二是科学实施秸秆还田。农业部门要明确机械施工要求,各村(社区)要与连片种植区域的机械手签定责任状,明确半喂入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留茬10-15厘米,全喂入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留茬15-25厘米,对达不到秸杆还田标准的,要扣除机械收割费用并处以罚款。三是探索市场化贮用秸秆方法,帮助农民解决秸秆出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四)强化禁烧工作的考核奖惩。建立责任制,按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宁委环〔2014〕19号),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防禁烧期内“第一把火”,被生态环境部、省级、市级和区级巡查发现的火点,要严肃追究属地责任,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较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提请纪检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于6月底、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街道环保所和农服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我街道农业种植面积大,秸秆焚烧已经成为影响阶段性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国家、省、市对禁烧考核要求高,问责严,全街道禁烧工作要求高、压力大。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江宁及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我街道在市、区的考核是否受到影响、形象是否受损。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人员,安排资金,层层布置落实禁烧工作。
(二)落实责任。一是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是责任主体,形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居)委主任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街道秸秆禁烧驻村包干工作组要做好巡查指导,检查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村(社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环保所负责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检查、巡查;农服中心、农机站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秸秆的气化和收集、存储工作,加大推广秸秆机械还田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财政所要确保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科协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城管部门负责沟塘河边、道路周边的环境整治,杜绝焚烧垃圾;安监站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文教办负责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对顶风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交管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纪检办负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宣传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三是齐抓共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对需要抽调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的,相关部门要给予全力支持。
(三)强化宣传。一是提高知晓率。各村(社区)要发放“一封信”,将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深入到村(社区)、农户家庭和田间地头,让百姓明白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清楚焚烧秸秆的危害性。二是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在重要田块树立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进校园,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形成全社会广泛知晓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典型宣传。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禁烧规定、先进典型与经验,公布火点“红黑榜”,及时曝光反面事例。
(四)严格督查。街道将组织划片包组,定点到各村(社区)进行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分片包干,全时巡查,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督查队伍,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明秸秆禁烧纪律,对村(社区)村组干部履职情况考核问责;对发生大面积焚烧或大规模入河事件的,对相关村主要干部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由督查组向村(社区)派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同一问题在两次整改督办仍未完成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社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的资格,并严肃问责村(社区)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