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
工作的通知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所有企业:
为全面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江宁安委办〔2019〕60号)、《江宁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东山街道11月25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拟在全园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多起恶性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园区各生产经营企业、各在建工地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全面排查梳理监管盲区漏洞,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有效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打一场风险隐患清除的歼灭战,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排查重点
(一)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排查管辖范围内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规建局:重点排查房屋建筑、装饰装潢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路灯、桥梁)、城市人防工程(含地下公共设施)领域;重点排查河道、危废物领域。
经发局:重点排查商贸流通服务业、市场领域;重点排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领域;重点排查燃气管道、地下管网(含排水、供气)领域。
科技人才局:重点排查科研机构、研发中心及高科技(含引进人才)自主创业领域。
安全科: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特种设备、消防领域;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医院、宾馆、饭店领域;重点排查“三合一”、租赁领域。
城管科:重点排查市容环卫设施、户外广告牌、道路危险品运输领域;重点排查老旧危房、“九小场所”、沿街摊贩领域;重点排查园林绿化领域。
物业科:园区自建载体涉及的各领域。
(二)园区企业、在建工地: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
三、信息报送
(一)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管辖的行业(领域)和单位排查出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再梳理、再确认。根据隐患类别和性质,于12月1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1)报送至园区安委办。
(二)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时间表和工作计划。要对管辖的行业(领域)实际监管对象进行再梳理。于12月5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2)报送至园区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2月10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清单》(***3)报送至园区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企业、在建工地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按照“突出行业、突出重点、突出排查治理、突出整改时限、突出责任领导”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统筹兼顾。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中,要结合城市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利用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安全生产系统,加强巡查回访,防止反弹。重大隐患要健全“一患一档”整改清单,按照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整改意见建议,制定具体的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
(三)落实长效机制。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企业、在建工地要切实认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通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底数,实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要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死角,全力推进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园区安委办将联合纪检办公室,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全程监督,对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企业、在建工地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3. 《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联系人:钱俊聪 邮箱:814123038@qq.com 电话:52707158
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安全生产委员会
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管理委员会(代)
2019年11月29日
***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 (盖章) 统计数据截至: 年 月 日
行业类别 | 一般隐患(条) | 重大隐患(条) | ||||||||||||
已完成 整改 | 未完成 整改 | 制定整 改计划 | 逾期 未完成 | 自行组织整改 | 市级挂牌 | 区级挂牌 | 部门挂牌 | |||||||
已完成 整改 | 未完成 整改 | 领导包干 | 组织 实施 | 已完成 整改 | 未完成 整改 | 已完成 整改 | 未完成 整改 | 已完成 整改 | 未完成 整改 | |||||
工 矿 | ||||||||||||||
商贸服务(餐饮场所) | ||||||||||||||
危化品 | ||||||||||||||
道路交通 | ||||||||||||||
建设施工 | ||||||||||||||
老旧危房 | ||||||||||||||
城镇燃气 | ||||||||||||||
特种设备 | ||||||||||||||
文化旅游 | ||||||||||||||
长输管道 | ||||||||||||||
城市地下管网 | ||||||||||||||
民爆 | ||||||||||||||
农机 | ||||||||||||||
教育 | ||||||||||||||
汇 总 |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说明:1.隐患汇总总数为已完成整改数+未完成整改数的合计数,分一般隐患、自行组织整改的重大隐患和市级、区级、部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三块分别填写汇总;
2.本例表“行业类别栏”条目未体现本行业领域和单位性质的,可自行增加相应条目。“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等栏目必须明确。
3.统计开始时间自2019年11月27日起。
***2: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 |||
单位地址 | 单位负责人 | ||
隐患整改 联系人 | 职 务 | ||
联系方式 | |||
整改包干 责任领导 | (隐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 职 务 | |
联系方式 | |||
隐患具体 情况说明 | |||
隐患可能 引发的后果 | |||
整改时限 | 预计 年 月 日 前完成整改。 | ||
整改所需 经费 | 整改该隐患所需经费约为 万元(附明细)。 | ||
目前采取的 防范措施 | |||
隐患整改 进展计划 |
***3: | ||||||||||
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序号 | 监管对象名称 | 主要风险源表述 | 辖区 | 所在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企业负责 安全生产部门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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