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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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江宁财会〔2019〕25号
区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财政所、园区财政局:
现将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附: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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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40: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