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江宁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围绕加快建设“江苏高端产业集聚区、长三角自主创新引领区、美丽中国典范区和现代化国际性南京主城南部中心”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着力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圆满完成盘活低效闲置土地3000亩目标任务,有效保障江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干事创业精气神,根据《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经研究,决定表彰如下:
1.授予江宁开发区等9家单位“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获表彰的园街奖励共计20250.6万元,该项奖励由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按政策及时兑现落实;
2.授予龚轲等35名同志“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对标找差、比学赶超,全力投身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奋力争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高质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军,为谱写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宁辉煌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先进集体
2.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先进个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1
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先进集体
一等奖: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含空港)、高新园管委会
二等奖:秣陵街道办事处、滨江开发区管委会、禄口街道办事处
三等奖:麒麟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含东山总部园、上坊建设)、汤山街道办事处、江宁街道办事处
***2
2016年度江宁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先进个人
(35人,排名不分先后)
龚轲(发改局)、许华琴(财政局)、张向东(经信局)、吴伟伟(环保局)、汪渊(住建局)、万轶洁(规划分局)、王平(国土分局)、秦宗臣(国土分局)、吕超(科技局)、甘颖(商务局)、胡兆伟(统计局)、乔永超(人社局)、张宋军(市场监管局)、许坤(国税局)、盛小根(地税局)、余宁(土储中心)、黄芳(江宁开发区)、孙峰(江宁开发区)、史少银(高新区)、王涛(高新园)、金剑锋(空港开发区)、杨成芳(滨江开发区)、刘小平(汤山度假区)、陈莉(东山街道)、张公平(上坊建设)、韦益民(东山总部园)、陈开文(秣陵街道)、彭义春(汤山街道)、张兴成(淳化街道)、王全(江宁街道)、吴克华(禄口街道)、邹武健(谷里街道)、陶雪(湖熟街道)、王姝(横溪街道)、朱继霞(麒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