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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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永宁街道 |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 南京合一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26574.02万元分别在江浦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永宁街道等5个街道,57个行政村、532个自然村庄实施入户和户外收集系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和智慧化管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长度约为672.3km,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7786m3/d,建成后受益农户为32202户,总服务人口102105人。 | 水环境:运维管理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星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万寿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村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优先集中纳管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余分别排入各村庄内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分别排入附近水体或生态水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地收集和处理,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运维中心的油烟和污水处理站运营产生的恶臭废气。①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达标排放。②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单个工程规模较小,各站点相隔较远,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在外环境的空气作用下能迅速扩散,通过采取加强管理、污泥及时清运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噪声:项目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水泵、鼓风机等均设在室内,各污水处理站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运维中心的生活垃圾、各站点的栅渣分别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站点污泥分别定期清运至指定场所,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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