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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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箱:qxhbhpk@163.com
一、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 |
1 | 关于南京海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栖环表复{2019}4号 | 2019.2.18 | 研发中心项目 | 南京海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E1栋301室 | ***1 |
2 | 关于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栖环表复{2019}3号 | 2019.2.18 | 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 |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仙林副城仙鹤片区东至鸿雁路、南至文澜路、西至学海路、北至鸿运嘉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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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07: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