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水)拟征公告〔2021〕2号
白马镇白马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马桥东街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白马桥东街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19]406号),本地块拟用于白马桥东街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白马镇白马社区宋家岗组,南至金谷佳苑四期安置房,北至白马第一中心幼儿园,东至张家棚子,西至康居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20日,由白马镇、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