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
市政府2016年1号文件聚焦水污染防治。2月16日,市政府下发《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包括10个部分内容,为我市水污染防治制定了100项工作任务,又被称为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十条”。《计划》为每一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责任单位。根据目标,到2017年年底前,我市建成区将全面消除黑臭河道。2月16日,记者采访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相关人员,对《计划》进行权威解读。
治水目标
到2017年 城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 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 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10项重点任务
保护水生态空间、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政策及科技支撑、加强组织实施
《计划》为我市全方位治水明确了100项具体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消除黑臭河道
1.完成建成区内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制定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和时限,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整治情况
3.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建立长效的治理及保洁制度,全面改善水体水生态状况
4.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重点河道为重点,全面治理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建设海绵城市
1.以江北新区浦口中心区和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为试点,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规范要求,分类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河道水系等项目建设
2.结合棚户区改造、排水达标区建设、淹水片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等项目,统筹实施既有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
3.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城市水环境的影响,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收集利用能力,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
4.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基本完成试点片区示范工作
吃鱼更安全
1.严格控制养殖强度,推广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推广精量投饵技术和循环水养殖技术
2.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管理,依法规范使用饲料和药物,推广应用配方饲料,严禁使用禁用鱼药
3.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品。开展渔业投入品使用专项整治
饮用水安全保障更严
1.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达标建设,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供水系统水质安全
2.从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开供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
3.实施对现有自来水厂的深度处理工艺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
党委政府
治污同责
1.逐年制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确定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及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开
2.加大问责力度,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政府,约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可对其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3.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牵头部门,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4.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涉嫌违反政纪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6.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究责任
相关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