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支持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缓解民营企业因用款周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造成的转贷困难,《若干意见》第10条提出:“设立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市财政出资2亿元,并吸纳各区财政出资和民营企业会员出资,组建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在银行承诺续贷的前提下,为民营企业及时提供应急转贷服务,年转贷规模超过200亿元。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会员企业可享受优惠费率,原则上单笔转贷服务不超过500万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1亿元。所有驻宁银行机构应与转贷基金合作,确保不因企业使用该基金转贷而下调企业信用评级或压降授信额度。”
转贷互助基金兼具社会性和经济性,紧紧围绕用款周期与回款周期错配这一根本原因,对转贷过程中的堵点、难点进行针对性纾困,主要用于助力民营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有八个方面的特色亮点:一是要求银行贷前承诺,有效控制风险。银行审核是基金运作的前提,需要出具续贷承诺意见,要协助企业、南京联交所当日将贷款资金转至基金专户。会员企业本身也是基金投资人,基金实际上为企业提供了担保增信,阻断了企业连带责任担保风险的连锁反应。二是鼓励所有驻宁银行机构都与基金合作,力争覆盖所有信贷供给端源头。因合作银行原因,未按期续贷并将资金归还基金账户的,取消合作银行资格,并将其纳入对银行综合考核奖惩范围。三是企业自愿,互帮互助。企业可自愿认缴基金成为会员企业, “众人拾柴火焰高”,扩大基金规模,增加转贷额度,力争以10亿基金规模每年撬动200亿转贷规模。四是手续便利。程序简单便捷,将转贷时间压缩在15天以内。五是降低转贷资金成本,扭转市场价格信号。会员企业可享受优惠利率,费用不足民间借贷价格的十分之一,有力压缩高利贷生存空间。六是会员企业不增加或有风险。企业不因使用基金而增加征信记录的额外担保信息和或有负债。七是财政引导,市场化运作,以一定合理收益支撑基金可持续发展。八是运作灵活。原则上单笔转贷服务不超过500万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