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1年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比例不低于50
南通,206公里的海岸线,1336个入海排污口,在前期进行“查”——摸清底数,“测”——水质检测、“溯”——污水溯源基础上,即将进入全面整治阶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通市对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已完成438个,整治完成165个。对照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日前印发的《南通市2021年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1年要在2020年监测溯源整治的基础上,全市入海排污口监测和溯源全部完成,整治完成比例不低于50%。
一是推进排污口监测。依据《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和生态环境部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了解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识别重点排污口及排污问题,为精准整治提供靶向和支撑。
二是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探查、调研座谈、图纸作业、科技勘探和工程机械等手段进行溯源,全面查清污水来源,掌握污水来源的责任单位。对能够通过现场探查、调研座谈、图纸作业等方式查清污水来源的,可现场予以核实确认;对现场无法直接查清污水来源及监测数据异常的,可综合运用探地雷达、管道机器人等科技手段或者工程机械溯源措施,开展科技溯源和工程溯源,全面查清污水排放单位。现场溯源可与监测工作同步开展。
三是分类分步推进整治。按“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制定2021年度排污口整治方案,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要求,并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把“排污口-管网-污染源头-责任主体”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综合治理等进行统筹考虑,实行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堵上排污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