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出台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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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为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近日,宣城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宣城市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试行)》。该办法紧密结合宣城市实际,将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保障。
根据该办法,今后持有宣城市常住户口和残联核发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证,生活困难且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原则上应单独立户,无法单独立户的可视同单人户,按规定程序将残疾人本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申请低保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及办理程序按《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宣城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定,其配偶及子女需纳入核对范围,并计算相应的扶养、赡养费,据此生成核对报告作为救助决定的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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