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全省启用了新的书面审查审批系统,从2017年1月起,大东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了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凭证》审核工作。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根据新系统的新要求,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耐心指导企业完成新系统的审批工作。
截止到目前,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区人社局对400余户用人单位上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下发《劳动保障书面报告凭证》,对发现的多年未参加书审的企业单位责令整改,依法参审,同时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
通过书面审查,加大督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度,并且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主办监察员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办监察员在责任区域内随时掌握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经营等情况,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对责任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