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共对57个单位和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及延伸审计调查,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1.63亿元,审计发现问题58条,提出审计建议21条。
2020年,区政府面对国内外复杂局面和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考验,坚决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2020年,全区预算执行总收入62.8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4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9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032万元、调入资金7.55亿元;预算执行总支出62.8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20亿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2.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03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77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4.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92亿元、市财政补助收入3.6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4.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9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1亿元、调出基金7.55亿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稳收入、保“三保”。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攻坚,2020年全年土地契税实现5.89亿元;拓宽资金渠道,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18.90亿元;积极加强税源建设工作,与中石油东北化工公司等4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年教育支出9.86亿元;落实民生政策,拨付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93亿元;投入1.55亿元,加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1.39亿元。
----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筑牢疫情防线,保障疫情防控支出资金4578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共减免企业房租123万元,提供复工复产专项贷款6030万元;全力稳就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150万元。
一、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教育、城管等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财政等各部门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注重结构调整和预算绩效,但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些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资金使用绩效也需进一步提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收支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预算调整比例较高。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足额使用。
4.存量资金管理有待提高。
5.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6.预算执行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资产管理方面
7.国有房产底数不清。
8.资产具体分管部门对新建、拆除等房产未及时计入资产管理台账。
(三)财务基础性工作方面
9.预拨经费长期挂账未处理。
(四)制度执行方面
10.个别部门对下属企业监管有待加强。
11.个别国有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
二、审计建议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些是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理念有待增强。有的部门、单位仍存在重支出轻绩效思想,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二是职能部门纵向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如个别部门对分管的财政专项资金纵向管理力度不足,对安排到基层的资金监管缺位,导致财政资金使用不合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对财务基础性、日常性工作不够重视。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纠正,问题积少成多。四是管理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部门、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执行,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为此,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精准性。继续抓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加强统筹管理,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二)不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流程,确保应入账资产登记入账,盘活闲置资产。
(三)加强财务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财务会计各项法规制度,准确运用会计核算办法,规范处理、准确核算,不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
(四)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资金管理使用,强化内控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皇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撰写人:吕春华
审核人:杜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