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做好物业小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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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内安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共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增强物业服务区域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对在岗职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必须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二、严格按照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定,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作;特别是电线老化引起火宅等情况,天气寒冷大量使用取暖设备时尤为突出;并在小区内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的宣传工作。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管辖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易燃物品以及施工队伍进出小区,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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