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皇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皇姑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皇姑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94.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94.6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6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66.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的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的结余366.21万元。
(二)支出总计2197.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15.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67万元。
2.项目支出181.43万元,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务支出181.4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63.45万元
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拨付较晚,业务费及装备费没能完全支出,故在当年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2017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93万元,项目支出181.4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69.7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9万元,包括:
(1)信访事务29.79万元,主要是信访等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2167.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18.1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我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89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3)其他检察支出25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9.0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4.99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8.7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8.77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5.9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比2016年决算减少8.61万元,下降16%,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2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7.36万元,比2016年减少216.89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社保。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检察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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