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实践活动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扎实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实践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实践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方式,是推动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全省工作大局,全面贯彻******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央七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为党工作,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更好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振兴发展上,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分类提出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引导各领域党员在工作岗位、发展实践中当先锋、作贡献。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党员岗位实际开展活动,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履职能力、开展实绩评定和坚持领导带头等措施,促进党员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争当振兴先锋。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谋划,落实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督查指导,把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深入了解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搞好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