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多元化管理规范城市养犬行为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于洪区采取多元化管理方式规范市民的城市养犬行为:
一是加强宣传。于洪区在辖区派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的宣传海报,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向群众说明犬类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文明养犬规定,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人人有责,要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五一”期间还在和谐广场开展大型宣传,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二是集中整治。辖区内各派出所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提供信息和线索。陵西派出所出动民警、辅警24人、“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50余名,分成20组每天在早晚居民遛狗高峰期在辖区内22个社区开展巡逻,现场发现不文明养犬情况现场整治,营造了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
三是人性化服务。于洪区还对行动不便或办理犬证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方式——主动***办证,有效地引导养犬者提升自身文明意识。年过七旬的张奶奶打电话询问自己养的泰迪犬是否属于禁养犬种,迎宾路派出所社区民警耐心宣传了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当听说张奶奶患有风湿性关节炎,走路不便的情况后,社区民警当天就主动到张奶奶家里为她的爱犬“豆豆”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张奶奶对社区民警的热情服务和办事效率赞不绝口,保证自己一定会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还要向邻居们进行宣传。
目前,于洪区累计办理《养犬登记证》886个、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贴8000余份,整治不牵绳及其他违规遛犬726人次,年检证件14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76份,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新设立文明养犬警示牌156处,查处一户养多只犬24起,收缴流浪犬18只,劝送禁养犬16只。
撰稿人:闻武相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