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2〕1号)要求,经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我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罗湖区
二、区林长
范德繁(区委副书记,区长、党组书记)
责任区域:罗湖区
三、区副林长
(一)左金平(区委常委、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责任区域:清水河街道
(二)夏东(区委常委、副区长、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翠竹街道、笋岗街道、东门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深圳市洪湖市级湿地公园
(三)于红军(副区长、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莲塘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莲塘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四)冯 健(副区长、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黄贝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深圳市东湖市级湿地公园
(五)肖嘉睿(副区长、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东晓街道、桂园街道、南湖街道
(六)詹 辉(副区长、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东湖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东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特此通知。
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